(1)组建公司的必要性。公司可以充分发挥熟悉当地市场的优势,利用当地的销售渠道,在开拓该国或该地区市场时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要在当地市场长期生存,投资组建当地公司,申请本地法人资格,是唯一一条可行之路。
(2)公司名称的选定。公司名称的选定通常需经商标局核准注册,建议申请者将拟用的公司名称提供给商标局核查是否存在同名或类似商标,以确保商标注册的合法性及商业名称的排他性。
(3)公司股东的确定。在成立香港公司时,申请者必须填写公司的股东人数、股份比例、董事人数及身份证明等资料。如有任何变更,应及时通知香港政府。
(4)注册资本的确定。在香港注册公司时,申请人须缴纳一定的注册资本。根据不同的公司类型,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也不同。例如,私人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10000港元,而公众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100000港元。
(5)注册地址的确定。申请者需提供在香港本地的地址作为公司注册地址,用于接收政府和银行信件等文件。同时,在成立公司时必须委任一名香港居民或一家香港公司担任公司法定秘书一职,负责处理相关文件和日常行政工作。
(6)公司法定秘书的确定。申请者在申请注册公司时,需提供一名符合资格要求的人员担任公司法定秘书一职。法定秘书必须是自然人,必须常居香港,能够随时代表公司处理日常事务,负责转达政府之各项法定通知,处理信件、收文、回文及记录通讯等行政工作。如果法定秘书无法担任,应立即委托另一名人士担任,并报税局备案。